在情况下解释法律|闪电保护柱变成“矿山”吗?

Jingchu.com(Hubei Daily)新闻(通讯员Chen Muzi)后来发现了一家前雇员发布的“大投诉”,因为该公司内部文件的意外泄漏违反了法院的商业秘密。 “工作场所中的事实”可以在法律界限周围徘徊。如何保护企业的主要所有权?工人抱怨的自由极限在哪里?最近,武汉新技术开发区的公民科学城结束了辞职的案例,这些人向在线投诉的人辞职,违反商业秘密,对所有工作人员感到震惊的声音 - 互联网并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并且善于“闪电保护标签”。 胡是技术公司中层的经理。加入公司时,他签署了一项机密协议。当时,一家技术公司经常通过该小组的内部聊天聊天发布文档,Hu获得了相关文件。2024年,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了。后来,Hu出于“抱怨”的心态,并要求其他求职者“避免陷阱”,在“ Xiaohongshu”平台上发布了照片和文本记录,以“在武汉找到一份工作,以防止闪电”。这些笔记包括在他在办公室期间获得的内部公司中的文件。一家技术公司已在法庭上申请,要求HU停止发布相关文件,道歉并获得50,000元人民币的报酬。 胡辩称,他发布了小苏,因为他对公司有争议。在怀孕后期,她已经接受了几次治疗,并已被非法删除,因此她在网上抱怨此事,但是许多文件已被编码并且没有公开,没有其他人可以获得公司的秘密。 法院裁定,在审判后,法院履行了一家技术公司所涉及的案件中涉及的信息,该案件产生了“秘密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法律竞赛第9款第9款。作为一家技术公司的雇员,胡在他当时与该公司签署了“不竞争的机密,知识产权和协议”,他清楚地知道,在工作中涉及的真主阿拉赫案中涉及的信息应该保密。尽管以上信息是由HU合法化的,但他从“投诉”思想中辞职后,在公共社会平台上发布信息的行为仍然违反了机密管理技术公司的机密要求和法规,以及根据反对法规和法规法规的规定,违反了商业秘密行为。因此,法院命令被告胡子向原告支付3,000元技术的经济损失。胡对上述判决感到失望,并提出上诉。第二审判的判断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拒绝了上诉,并提出了原始酌处权。 【法官的陈述】 商业秘密是MBUSINCES是主要所有权,可以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破坏商业秘密可能是故意的或无意的行动,但它可以为拥有商业秘密权利的人带来竞争利益和经济利益,也可能遭受灾难。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决定,辞职后,他“抱怨”社交媒体违反商业秘密的行为,这很容易由相关从业人员了解所涉及的业务信息,从而有效地维持了公司的竞争。同时,它还提醒企业开发一种全面且多层次的业务保护系统,以降低辞职员工滴入商业秘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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